金丽 新闻

27 SEP
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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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终止与灯兴科技原合约及后续处理事宜之说明

本公司与灯兴科技事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称灯兴)于今年(107年)7月所签定的【泛用型区块链 SOC 产品开发合约书】(以下称原合约),因灯兴无法于约定的期限内履约付款,经多次协商,仍无法于展延期限内完成付款。

本公司针对原合约已认列营收之款项,除于107年9月21日提列呆帐损失,并于同年9月25日发出终止原合约之存证信函(9月26日送达),灯兴黄琮壹董事长亦于9月26日致电确认收到该函并承诺合约终止后,将会将本公司及相关人员之名称、商标或可资识别之标示,自灯兴所有与原合约相关之宣传、文宣、网页移除,避免误导外界,特此告知。